淮安公司变更登记条例
录入编辑: | 发布时间:2023-07-1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第六章 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如何办理公司名称的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后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是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是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是修改后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六是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申请变更的名称,属原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如果公司申请变更的名称,不属原登记机关管辖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对公司拟变更的名称进行初审,并向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企业名称意见书。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后,发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办理时限是怎么规定的呀?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办理时限: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变更材料后,发给申请人编有号码的《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于30天内作出变更登记申请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如有疑问,欢迎向_企乐无忧网_在线知道提问 http://www.good7651.com/news/14/65368.html
我国《公司法》规定哪些事项变更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