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财税代理服务合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录入编辑: | 发布时间:2023-07-14代理记账委托合同,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行纪人的主要义务与主要权利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
老师,公司是乙方,合同上写到”如果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财务部门的要求,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当次工程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其中“如果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财务部门的要求,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当次工程款”这样可以吗?我们肯定按正规开票,但也不能保证百分百一点小差错都没有啊,他不认证我也不知道吧。如果有其它什么小差错呢,难道他就不付货款吗?合同这样写合理吗
老师,公司是乙方,合同上写到”如果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财务部门的要求,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当次工程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其中“如果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财务部门的要求,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当次工程款”这样可以吗?我们肯定按正规开票,但也不能保证百分百一点小差错都没有啊,他不认证我也不知道吧。如果有其它什么小差错呢,难道他就不付货款吗?合同这样写合理吗 答: 对方这么写就是避免取得假发票的风险,如果一些小的瑕疵最多也就是打回去重开。如果你们不太放心,可以让对方把财务部门具体要求写清楚,避免以后找理由拖欠货款